本报3月18日讯 (记者董立军) 近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提升滨河景区市容景观质量,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滨河景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整治沂河、祊河、涑河沿线景区及沿河路视线范围内临河建筑物设置的各类广告,实现滨河景区户外广告严格管控、设置水平明显提升、无擅自设置行为、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有机结合,努力打造户外广告管理精品街区。
3月18日,沂蒙晚报记者注意到,滨河路的部分跨路龙门架广告已经拆除。
此次整治,将严控各类户外广告设置,通过加强巡查,保持高压态势,杜绝未批私设户外广告行为,同时,积极规范楼宇名称和门店招牌广告设置,开展“洗脸工程”,清理乱贴乱画“野广告”,整治“一店多牌”、橱窗广告、门店LED滚动电子屏等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针对跨路龙门架广告安全隐患多、群众投诉多的情况,此次整治将积极拆除各类跨路龙门架广告,切实落实户外广告安全检测“三项制度”,滨河景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率达到100%。“跨路龙门架广告与《临沂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相违背,将全部拆除。”城管执法人员介绍。
据悉,在全面整治拆除前,城管部门对纳入整治提升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类型、设置单位(个人)、规格、审批、缴费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集中调查摸底,托清底子,建立台账。积极与开发商、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等单位协调联系,动员其支持配合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城管部门按照台账逐个落实整改,对不符合设置标准、不按要求改造提升的,向业主下达通知,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符合设置规范要求的,应引导业主及时提交广告设置申请,依法进行审批。其中,跨路龙门架广告拆除要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
据了解,此次整治依据《临沂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临沂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置规范》、《临沂市户外电子屏广告设置规范》等规定,结合滨河景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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