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 (记者 朱鹏)市住建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供热运行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供热企业要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供热投诉。对投诉量大、处理不及时,特别是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供热企业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通知要求,各供热企业要对服务区域划分单元网格,完善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各网格明确责任人负责供热服务,做到用户全覆盖,无遗漏。责任人要逐户上门发放“明白纸”及服务卡,介绍用热常识、告知用户服务热线及个人联系方式,联系户供热出现一般性问题由责任人负责处理,出现较大问题时由责任人联系公司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置。网格责任人要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发现问题提前处置。
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各供热企业要公布服务电话,畅通用户投诉渠道。每天8:00—17:00,市区各供热企业接线席位不得少于6个,县区各供热企业接线席位不得少于4个;17:00—22:00,市区各供热企业接线席位不得少于8个,县区各供热企业接线席位不得少于6个;22:00以后,各供热企业接线席位不得少于2个。周末及节假日8:00—22:00,各供热企业接线席位不得少于8个。接线人员应认真做好用户诉求记录,并及时转交相关片区处理,限时办结。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居民反馈,确保群众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及时处置供热投诉。各供热企业要充实一线维修服务人员,服务态度要积极主动,保障用户诉求得到快速有效处理。因供热企业原因造成的温度不达标问题,供热企业要无条件限时解决;由其他因素导致的温度不达标的问题,供热企业要向用户做好解释说明,同时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联动,及时更新数据,迅速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对于突发事件,供热企业要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于一小时内与新闻媒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对接,及时向用户解释说明情况。
通知强调,供热企业要建立供热服务质量自我评价体系,增强员工提高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增加用户对供热服务的信任程度;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向主管部门报告居民投诉、生产运行参数、热煤储备量等情况。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继续开展供热行业“访民问暖”活动,及时了解用户对供热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对企业网格化管理、投诉处置、内部评价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投诉量大、处理不及时特别是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供热企业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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