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4日讯 办理生育保险,不用开正常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了;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不用开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了……日前,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根据一系列文件要求,临沂对全市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疾病诊断证明、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证明、正常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25项事项证明被取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字〔2018〕14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8〕27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市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根据记者梳理,被取消的事项清单里涉及公安、人社、卫计、银行等十余家单位,涵盖无犯罪记录证明、职工档案托管手续、注销户口证明等各类证明25项。
根据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将于通知发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单位取消证明事项目录,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材料。要尽快启动有关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程序,制定公布新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证明材料的部门单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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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纵深
两年内临沂市已取消、调整80项证明事项材料
记者梳理发现,自 2017年至今,算上此次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两年内临沂市累计取消、调整80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详见右表)
2017年5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的通知》,根据《临沂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办字〔2016〕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调整28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
2018年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取消调整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的通知》,根据《临沂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临办发〔2017〕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再取消、调整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
市编办网站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证明材料的部门单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节点回顾
证明事项清理今年9月就定出了“时间表”
今年9月份,临沂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本系统以及所属或者管理的单位(行业)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行使行政职权、提供公共服务以及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时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清理建议和清理目录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各县区要对清理建议和清理目录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县区清理建议、清理目录和清理情况报告,于2018年9月13日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要编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根据设定依据的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对已取消的证明事项,要及时通过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布目录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制定公布新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要于2018年10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回忆那些曾为一纸证明“跑断腿”的日子
证明事项“瘦身 ”市民双手点赞
“证明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大伙经常会拿着单位的证明去办各种事情,但一些证明令人哭笑不得却无可奈何,有的证明‘跑断腿’都证明不了……”市民回忆起自己曾经的遭遇感慨不已,对临沂市陆续调整、取消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的减证便民举措举双手点赞。
因为一张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兰山区的张女士对生育保险的办理很有阴影。“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很重要,可不能丢了,而且听人说丢了很难补。”3年前,生完宝宝,丈夫从医院拿回来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后,张女士就小心地收了起来。
一个月后,张女士要去单位报销生育保险,得知需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这个材料,张女士十分小心,左看右看就怕丢了,她仔细一看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下联写着为办理户口所用,于是就小心翼翼地将下联撕掉收好,将上联交到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岂料,就是这一撕,为以后为孩子落户留下了隐患。
办理完生育险后,张女士拿着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去为宝宝办理落户时,被告知这张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本是一式两联,需要派出所工作人员亲自撕开才可以,自己撕开了就失去效力了,被怀疑是伪造的,不能落户。要想落户就得去孩子母亲的户籍所在地,开证明,证明就这一个孩子。
无奈之下,张女士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又被告知当地派出所早已取消这类证明,所以不能给开具。那一段时间,张女士真是愁坏了,也特别自责,因为自己的一时“手残”,导致孩子不能落户。“取消新生儿出生证明,别提我心里有多畅快了。”当年拿着两半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张女士一家不知道做了多少难,今天当得知取消这一项证明事项后,张女士特别开心。
刘先生在县城上班,但是房子买在了中心城区,以前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他得来回跑好几个地方。
“我先是从单位开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然后再去中心城区的银行打印贷款余额证明,当然还得去房产局打印一份借款合同证明,最后再去县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听上去就很麻烦,更何况一个上班的人来回跑这么几趟呢?张先生说,更无奈的是,如果因为工作忙,准备齐了材料又没有时间去办理,耽误一段时间,银行打印的贷款余额可能就过期了,还需要重新去银行打印新的,可谓是费时费力。
在得知以后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再也不用准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跨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通知单、贷款余额证明、借款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了,张先生和同事们都很兴奋。“这才叫‘一次办好’,高效便民。”张先生说。
蛤此次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1、无犯罪记录证明 2、职工档案托管手续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领取凭证 4、不在征收范围内证明 5、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明材料 6、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证明 7、意外伤害责任认定证明 8、正常生育证明9、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10、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 11、村(居)委、单位证明(用于恢复户口、因婚嫁等原因流入的无户口人员落户、死亡注销户口,用于户籍登记)12、注销户口证明 13、无利害关系当事人书面证明 14、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15、跨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通知单 16、贷款余额证明 17、借款合同证明 18、家庭贫困证明19、疾病诊断证明 20、工程结算款支付凭证或工程款收到证明、 21、勘察、设计人员社保证明 22、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证明23、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4、无拖欠工程款证明 25、火化证(票据)丢失证明
蛤2017年取消调整的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目录:
1、实际居住地证明 2、公民姓名3、公民曾用名 4、公民性别 5、公民身份号码 6、公民民族成分 7、公民出生日期 8、公民出生地 9、公民籍贯 10、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11、户口迁移情况 12、地址变动情况1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14、注销户口情况 1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16、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7、家庭车辆证明 18、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缺失证明 19、初次就业人员转正定级手续 20、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 21、对已办理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变更、注销、验证等业务时,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材料 22、申请验收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上岗证23、申请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的企业无违规证明 24、申请药品零售许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无违规证明 25、申请药品零售许可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原单位在职在岗证明文件 26、申请药品零售许可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药学技术人员是行政区外人员的,提供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27、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28、购买农机证明
蛤2018年首批取消调整的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目录:
1、更名证明 2、重姓名证明 3、同一人证明 4、工作对象管控证明5、辖区居民基本情况证明 6、无违法犯罪证明 7、各种证件丢失证明 8、烈士持证人证明 9、烈士评定证明10、无固定收入证明 11、待遇恢复发放证明 12、无工作收入证明 13、无业证明(人社部门要求开具的)14、居住证明 15、无责任人意外伤害证明16、分娩补助单 17、白内障手术证明18、社区零活发票开具证明 19、渔船船主信息确认 20、学生社区服务活动证明 21、无业证明(各类培训班要求开具的)2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证明材料(改由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或街道(乡镇)综治办盖章) 23、健在证明(改由公安机关证明)24、异地人员认证(改由公安机关证明)25、意外受伤证明(改由公安机关或医院证明)26、患病证明(改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27、患病证明(改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本版采写 记者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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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