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 (记者王富军) 根据市政府《临沂市建筑工程质量“沂蒙杯”评选办法》要求,2018年度临沂市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沂蒙杯”奖开始申报,推荐、申报时间至11月15日截止。
据了解,按照要求,建设工程规模要求公共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建筑3000平方米以上,电力工程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设备安装工程量在5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工程量500万元以上,园林绿化工程量在 500万元以上,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水利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分为公共建筑装饰和建筑幕墙装饰两大类。规模要求为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培训中心等旅游度假性装饰装修工程和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服务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和港口、码头、候机楼、车(船)厅等交通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及影剧院、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文化体育类装饰装修工程;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的修复性装饰装修工程,纪念性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为30万元以上的;建筑面积在 1000平方米以上整体一次性装修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同时,申报工程必须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提供《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或符合节能标准的证明,住宅工程住户入住率不低于50%,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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