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 (记者 贾路杰 通讯员 徐超勤)今天上午,《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深入解读条例内容,动员全市做好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是深入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公民文明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与“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扩大知晓面、提高知晓率。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制定配套制度,保证条例顺利实施。要加大巡查力度,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反条例的案件,达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目的。要将人大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条例的有效实施为基础,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引向深入,稳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秀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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