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为了“傍”名牌提升销量,仿冒知名品牌的商标、外观及设计标识。6月11日,临沂工商局根据企业举报,在临沂小商品市场查扣一批仿冒“华太”电池外观的产品,现场查扣各类型号电池一批。
当天上午,临沂市兰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临沂小商品市场,在一家名为华虹电池经销处的门店内进行取证。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款名为“华虹”的电池在图形的组成要素、构图设计及颜色搭配和整体结构上与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旗下的“华太”电池外观极为相似,如果不仔细注意区分,该产品给人的整体印象与“华太”注册商标类似。极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认为购买的是华太电池。
随即,工商人员向经营者询问该款电池的进货渠道,并要求经营者向上级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索要相关商标证明。经营者称,这款名为“华虹”的电池由杭州长命电池有限公司生产,而对于电池商标外观装潢侵权一事并不了解。这款“华虹”电池在小商品市场已经达数年之久。
经兰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取证,“华虹”电池生产、销售的产品在图形的组成要素、构图设计及颜色搭配和整体结构上,给公众的整体印象与临沂“华太”电池的注册商标基本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杭州长命电池有限公司的产品的包装装潢已经侵犯临沂华太电池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严重侵权行为。依据相关法律,临沂兰山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销售的华虹电池侵权商品进行现场查扣。
对于此次打假侵权行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行动是临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重保护注册商标权益的典型案件,希望通过打假能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华虹”电池侵权“华太”电池一案,记者联系到临沂华太电池实业有限公司的一名负责人,他表示公司对杭州长命电池有限公司擅自模仿抄袭使用临沂华太实业有限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造成“华虹”侵权产品与我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混淆,使公众产生误认,已经构成对“华太”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的侵害,对此早在2017年11月27日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华虹”牌电池生产厂家杭州长命电池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临沂市华太电池实业公司(有限公司)相关损失,同时判临沂“华虹”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华太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
今年6月3日,临沂华太实业有限公司已致函“华虹”经销商,要求对方在收到通知函后于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华虹”牌电池的行为。但市场上仍然有侵权商品在售。“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公司的态度非常明确,发现一处坚决打击一处,后期将联合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国各地的侵权行为,重拳出击,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临沂华太电池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5月,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现有职工1800余人,拥有山东省技术中心和华太电池研究所,工程技术人员540人。公司有各类先进的全自动电池生产线40余条,年产电池近27亿只,生产规模稳居中国长江以北同行业第一位,其中R6c电池产量居中国第一位。凭借良好的规模优势、优良的品牌优势、过硬的质量优势,2009年华太电池“华太图形”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被评为“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并先后荣获“山东省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山东省出口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等荣誉称号。
(新晨报记者 雨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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