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爱娜 通讯员 清彩 田静)近年来,蒙阴县法院积极探索,与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紧密配合,把诉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途径统筹整合,形成一体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老百姓少花钱、少跑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建设平安蒙阴、法治蒙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蒙阴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合作,联合下发了《关于诉调对接流程管理办法》,主导推动了以诉调对接为总抓手、以设立人民调解室为标志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机构平台。依托县法院便民诉讼服务网络机构设立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驻庭现场开展调解。搭建人员平台。诉调联动管理办公室由县司法局和县法院分别派员联合办公,确保诉调工作的联合管理、调度和协调;县法院指定10名资深法官兼职担任驻庭人民调解指导员,县司法局选派13名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民调解员驻庭现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搭建交流平台。县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上岗前业务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提高其化解纠纷的能力。同时,蒙阴县注重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诉讼立案、诉讼调解相衔接,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成功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行政诉讼案件成几何速率递增,疑案难案增多。为维护司法正义,力求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双赢,蒙阴县法院又与县检察院合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同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县检察院在县法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室,现场解答对法院审理案件公正性产生怀疑的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当事人的咨询,“零距离”对法院审理程序、判决结果、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特殊情况下可以参与调解等矛盾化解工作。这一举措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有利于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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