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4日讯 (记者陈牛) 业主因对小区配套设施有些许不满,迟迟没去领钥匙,却不成想,被开发商通知如果再不来领钥匙,将每天罚款 200元。日前,临沭县的张先生就遭遇到这样的事儿。“我不去拿钥匙,开发商还要按天罚我们业主的款,真是太荒唐。”12月14日,临沭县张先生打来热线反映,他在临沭县北外环与327国道交会处的金名寓瑜景苑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去年12月份交房,但由于一些原因,自己并未去领取钥匙。12月14日上午,张先生却突然接到售楼处打来的电话,通知他如果再不来领钥匙,每天将被收取200元的罚款。“销售那口气很强硬,说这是公司的规定,给我们业主通知,让抓紧去领钥匙。”张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开发商的要求,领钥匙时要缴纳一万五千块钱,说是办理房产证用的,这个钱其实也没什么,该交就交,问题也不在这儿,而是开发商随意更改图纸,调换大门的位置。“当时买房时,说好的大门是在2号楼附近,我也就是考虑到这个因素,才买的2号楼,现在开发商却把大门给换到了4号楼附近,显然对我造成了影响,所以,钥匙也就一直没领。”
张先生表示,无论如何,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因为不领钥匙对业主进行罚款的,这显然是违规采取的强制措施,希望相关部门对开发商的这种罚款措施给予纠正。
12月1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金名寓瑜景苑售楼处,一名销售负责人表示,这几天销售确实给部分未领钥匙的业主打过电话,通知领钥匙,也确实说过逾期罚款的事儿,但这只是吓唬下业主,以这种方式让他们赶快来钥匙,并不会真罚款。“我们这小区已经交房1年多时间了,有十几户业主一直还没来领钥匙,现在售楼处可能会搬地方,我们也是担心把钥匙给弄丢了。所以,就想通过这种方式让业主赶紧来领,已经有六七户来领了钥匙。不过,这种方式确实有些欠妥,我们会改正,积极与业主沟通解决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关于业主提到的大门位置问题,我们已经接到了反映,4号楼附近的大门现在只是临时的,还牵扯到消防验收的问题。业主既然提到想把大门放到2号楼附近,我们会开会研究这个事情,应该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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