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9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卿娟 兆永 记者 英子)临沭县一村民姜某,利用空闲时间在田间架网捕捉野鸟。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件在她看来无所谓的小事,让她被罚2000元。
姜某是临沭县临沭街道一名村民。因自家的责任田处在苍马山下,她常常架设鸟网捕捉过往田间的野鸟。
2014年5月中旬,姜某在苍马山西侧一果园内布设丝网,非法猎捕夜莺、灰斑鸠、黄雀等野生动物。同年5月19日上午,公安、林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姜某非法猎捕的夜莺、灰斑鸠、黄雀等野生动物28只、鸟笼7个,布设的捕鸟丝网7张。
经鉴定,姜某非法猎捕的夜莺、灰斑鸠、黄雀属于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腊嘴鸟、锡嘴鸟、柳莺、麻雀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5月19日,姜某因涉嫌犯非法狩猎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被扣押的26只活鸟已放归山林。
2015年7月31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对姜某作出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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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沭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