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日讯 (记者张慧通讯员闻锐) 结婚7年后,丈夫未能熬过“七年之痒”出轨,面对不忠的“负心汉”,留守妻子姜芝无法忍受,两度拿起法律武器起诉离婚,最终法院支持了她的诉求。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案,一审依法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儿子小成由原告姜芝抚养。
据了解,现年38岁的姜芝是临沭县居民,2000年与小两岁的同村小伙付鑫建立恋爱关系,2001年12月登记结婚,2003年2月生子“小成”。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时间长了,两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吵闹,夫妻感情逐步淡漠。付鑫经常出差在外,对妻子和儿子不管不问,后来竟搞起婚外恋,二人为此更是吵闹不休,夫妻感情受到严重伤害。2014年4月,姜芝起诉离婚未获准,此后二人便一直分居。今年1月,姜芝再次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原告曾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原告的离婚请求法院予以准许。男孩小成已满十周岁,他表示愿随母亲生活,且平时一直由母亲照料,宜由其母抚养为宜。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
新闻推荐
3家被关停整改,1家手续齐全恢复试生产本报6月3日讯 西朱仓河西村,是临沭县玉山镇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虽谈不上富裕,但小村村民的生活以前也算宁静祥和。然而,自从村南建起了多家采石场后,这份...
临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沭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