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9日讯 (记者张慧通讯员兰珊)“80后”任性小伙随意打人砸车欺压百姓,惹事后外逃3年多最终仍难逃法律的追究,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臧东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27岁的臧东是江苏省东海县某村农民,他脾气暴躁,是横行乡里的知名“小混混”。2011年3月25日15时许,臧东伙同吴某、臧涛(均已判刑)等人在临沭县石门镇某村砖厂,无故对陈某、荣某拳打脚踢,并将陈某驾驶的奥迪轿车玻璃砸毁,经鉴定,陈、荣均构成轻微伤,被砸车辆损失价值3865元。
2011年“五一”上午,臧林(已判刑)在临沭县石门镇某集市将李太岳父的自行车压坏,臧林赔偿了100元钱,越想越觉得窝囊,当日下午15时许,其父臧国(已判刑)纠集了臧东、臧涛(已判刑)与臧林等数十人一齐来到石门镇李太的农机厂院内,持弹簧板、木棍等对李太及其兄弟李山进行殴打。经鉴定,李山7根肋骨被打骨折,李太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受害人报警,其他打人者均先后被抓获判刑,臧东则外逃避祸。2014年9月9日,临沭警方将臧东抓获归案。今年1月15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臧东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量刑事实,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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