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文召 通讯员 王林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新形势下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满足农村人口增减和劳动力转移对土地调整要求的现实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推进措施。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一些问题。
对此,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徐冬梅提出了《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得到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得到及时回复,并尽快解决。
存在问题:流转过程不规范,管理服务机构不健全等
据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除统一组织的大规模流转外,大部分未报镇街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查备案,有些户与户之间的流转甚至只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有的虽然双方签订了流转合同,但极不规范,对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的规定不够明确,存在矛盾纠纷隐患。同时,受利益驱使,部分群众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土地经营权,对土地进行整理后或直接再次发包,从中赚取差价。
徐冬梅在建议中写道:“一是由于这类土地经过多次转包才真正到经营者的手中,其中权属变化复杂,再加上合同签订不规范,承包期限不一致,一旦出现纠纷很难进行调解。二是部分土地改变原貌,污染透支严重,导致土壤退化。三是流转双方的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调动农业大户的积极性,也损害了农民利益。四是管理服务机构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资源经营权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代表建议:
健全完善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机制,加强监管等
在健全完善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机制方面,徐冬梅建议,要积极培育发展市场化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引导中介组织在土地价值评估、土地测量、合同管理及法律咨询等方面的行为,确保市场化运作水平,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全镇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体系,使土地流转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在加强监管方面,要建立土地流转经营备案审批制度,严守农业生产安全的底线,建立土地流转监控体系,更好地保障农民利益。要注重土地流转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充分保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土地流转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从根源上消除纠纷隐患。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规避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同时要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更大的空间。”徐冬梅在建议中写道。
办理情况: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在接到《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后,市农业局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分工到位、沟通汇报到位、程序规范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9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市级监管平台运行平稳,发挥了交易监管和风险监控双重作用。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与风险防控。依据《关于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进行引导与监管,借助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特别是规模经营主体进场交易,使用山东省规范文本合同,规范交易流程,协调各方,指导合同签订,对经营主体出具交易鉴定书,避免交易隐患。同时,施行多级审查备案制度,对流转1000亩以上的交易项目,市级进行再审核,强化监管。截至目前,共对6笔千亩以上的大规模流转项目进行了市县乡三级审查备案,没有发现农业用地转做非农用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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