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规章政策,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的饮食安全与营养保障,莒南县石莲子教委及时召开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干及食堂管理人员会议,明确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除班主任陪餐外,均应有至少一名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公示,做到有案可查。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逐步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藉此接受社会监督。石莲子镇教委同时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从严问责。
(王中迎)
新闻推荐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莒南县市场监管局以监管执法为抓手,立足实际,担当作为,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激...
莒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莒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