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8日热线消息 (记者 庞尊利 通讯员 向田 桂波)近日,货车老板陈某驾车跟踪打探公安交警执法活动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在对其调查中,陈某却驾车载着一名辅警疯狂逃窜14.5公里,被截获后还对执勤人员实施殴打。
9月14日早上6点,临沂交警支队莒南大队汀水中队民警在中队门前的206国道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商务车,在中队门前路段多次往返迂回。之后,中队指导员安排两名交警执勤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截并带到中队进行调查。
一名辅警在随这辆白色商务车前往中队过程中,白色商务车驾驶员陈某却拒绝听从指令,擅自改变方向突然加速,沿着206国道带着这名辅警向临沂方向逃窜。见此,执勤民警遂驾驶警车紧跟逃窜的车辆。
在双向车道且限制时速60公里的206国道上,犯罪嫌疑人陈某不顾道路上车辆及行人安全,车时速高达110公里,民警一边用车载喊话器责令陈某立即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一边劝导过往车辆和行人避让,并紧跟违法车辆小心前行。
陈某驾车逃出14.5公里至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御汤街与省道227交会处时,被交警执勤车辆强行拦截。见逃跑的企图落空,陈某竟对一名辅警进行殴打,并抢夺交警执勤人员的交通指挥棒。在对其制服过程中,造成一名辅警的手掌、手臂等部位受伤,经鉴定,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据陈某交代,为使自己的货车逃避检查,当日早晨其驾驶白色别克商务车跟踪打探执法民警的行踪。当被发现后心里害怕被处理而急于脱身,便丧心病狂地上演了车载执勤人员逃窜并对辅警人员施暴的闹剧。
经查,47岁的陈某是临沂市罗庄区人,系一名货车车主。2007年6月,其因寻衅滋事罪和抢劫罪被罗庄区人民法院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2012年5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今年9月28日,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的陈某被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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