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称《条例》)。
《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解 读
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 创新管理有法可依
风景名胜是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生态、保护资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风景名胜资源又有着珍稀性、唯一性、不可再生性和社会服务性的特征。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对保护生态、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环境,保证风景名胜资源的永续利用有着重要意义。在法律层面上,风景名胜区依照国务院条例设立,不是一个笼统概念、荣誉称号或地方名片,而是范围清晰、定位准确,必须有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区域。
2015年开始,省住建厅在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和法制委大力支持指导下,启动了《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历时近2年,2017年5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这是山东省风景名胜区事业中的一件大事。新条例在原条例基础上,对保护要求、规划管控、撤销机制、建设项目管理等关键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并加大对破坏资源的惩戒力度,是推动风景名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
强力保护生态资源 严肃处理破坏行为
根据《条例》规定,省住建厅要求,要加大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力度,严肃处理破坏资源行为。要设立专门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设立明显的界区标志和界碑,张贴、悬挂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增强社会各界和群众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意识。对风景名胜区内的矿点、采石场要坚决关停,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对私自点火、盗伐树木、偷猎动物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要纳入正在开展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先行进行整治。
《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超期不编制总规属于违规行为。要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在优先保护和保持原有自然景观完整性、真实性的基础上,对各类基础设施、游赏设施进行配套规划,不得借规划实施搞大拆大建,避免风景名胜区的人工化、商业化和庸俗化。要开展详规编制工作,总体规划已经批复的风景名胜区,要编制主要入口、游览服务设施集中、较大居民点等建设活动较多区域的详细规划。通过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确保建筑物的造型、色调、高度、体量等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加快景区规划编制
临沂市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保护情况
目前,临沂市有蒙山风景名胜区、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和临沭苍马山风景名胜区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是临沂市生态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临沂市风景名胜区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因立法缺位等问题,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科学利用以及管理等方面遇到一定的困难。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出台,为临沂市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及广大市民享受景区优质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作为主管部门的市规划局,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发展的原则,下发了《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临规发[2012]2号文件),对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管理、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和违章建筑的查处作出了明确规定,使风景名胜区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今年,市规划局分别于3月29日至4月6日、5月9日至16日两次到蒙山风景名胜区、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临沭苍马山风景名胜区进行现场督导,明确风景名胜区整治任务和工作要求,调研风景名胜区机构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现状,现场排查违规建设项目。
结合省住建厅的风景名胜区遥感动态监测变化图斑督查行动,市规划局对每个变化图斑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排查其中的违规建设情况,要求各风景名胜区所在县政府和管委会,对每一个变化图斑提出处理意见,按期完成违规项目清理整治。
推进规划编制保障科学发展
为加强对全市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市规划局每年多次到风景名胜区调研,督导各个风景名胜区依法依规做好规划编制、建设项目选址分级审批和规划许可等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省住建厅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目前,《蒙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已按法定程序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对规划进行批复;天佛风景名胜区和苍马山风景名胜区总规修编已完成规划方案,待省住建厅组织评审。
加强管理服务确保资源永续利用
市规划局始终坚持“景区所愿,规划所向”,不断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和服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导各风景名胜区进行整改,确保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永续利用。
在市规划局的指导下,临沂市3个风景名胜区也加强各项保护工作。蒙山风景名胜区近3年来以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契机,下大力度保护资源,未在风景名胜区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项目;莒南天佛和苍马山风景名胜区严格控制在名胜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景区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
在提升风景名胜区的服务管理方面,蒙山风景名胜区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蒙山服务管理体系保持“5A”水准。费县天蒙景区也正在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完善规划,排除安全隐患。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规范管理、健全制度,确保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无事故。苍马山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调控符合规划要求,能科学合理设置游览路线,景区游览活动井然有序,景区内环境整洁、协调,卫生状况良好;安全责任措施到位,无安全隐患。
为深入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做好临沂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市规划局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及时将《<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转发至蒙山风景名胜区、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和临沭苍马山风景名胜区所在县政府和管委会,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社会宣传,并提出要贯彻条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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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省级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
蒙山风景名胜区于1995年由省政府批准确定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包括龟蒙景区、云蒙景区和天蒙景区,是以自然山水、森林植被为主要景观特色,养生长寿文化为内涵,集游赏、科教、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山岳型风景名胜区,素有“天然氧吧”“森林浴场”之美誉,现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森林公园、亚洲唯一在产的金伯利钻石矿山公园、国家地质公园。
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2000年9月被省政府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是一处以天然卧佛景观为主要特色,以自然山水、森林景观为主体,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成果展示,集佛教文化、旅游度假、农业观光及参与性民俗活动于一体的综合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临沭苍马山风景名胜区2000年12月29日被省政府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有苍马山景区和冠山景区,是以优美的自然山水景观为特色,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及参与性民风民俗活动于一体的生态型、综合型省级风景名胜区,“苍山叠翠”自古被誉为“琅琊八景”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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