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通讯员邹旭 建伟) 日前,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组莅临莒南县人民法院,对该院重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这是该院自2007年以来连续9年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多年来,莒南法院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了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法律六进”、关爱留守儿童和弱势群体、志愿服务、诚信创评等活动,充分发挥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动法院工作中精神动力的重要作用,使法院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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