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理赵桂星报道
本报莒南讯“王康志老人为人忠厚、勤俭节约、乐于助人……”连日来,莒南县板泉镇78岁的老党员王康志临终叮嘱儿女代交1000元党费的事迹,在板泉镇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4月7日,在莒南县板泉镇西庄村王康志的丧礼上,王康志的子女按照他的临终嘱托,将1000元钱作为他的最后一笔党费交给了板泉镇阳光社区党委。“这也是父亲最后的心愿,”王康志的长子王言正说,他父亲临终前一再嘱咐他们,替他上交1000元党费,尽他一个党员最后一次义务。
王康志1938年3月出生于板泉镇西庄村,1962年调到莱芜钢铁厂工作,1966年响应党的号召,主动申请回到板泉老家从事农业生产,多次被板泉镇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王康志以身作则,先后参与创办了村机子房、门市部、马车店、大队果园等村级实业。1980年退休后仍积极参与村里的各项事业,临终前嘱托子女丧事一切从简,绝不许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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