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 (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袁堂娟 马士广)
9月1日中午,在费县经商投资办企业的台胞王先生得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始受理的消息,立即通过费县台办联系到费县公安局户政大队。民警受理了王先生父子居住证申请,按照规定审核材料,为王先生父子拍了居住证件照片,当场将制证信息传送到省公安厅制证中心,证件将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王先生手中。
王先生得知这是临沂市受理的第一例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并了解了持有居住证将在大陆享受到诸多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后,非常高兴。
2018年8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费县公安局在综合服务大厅设立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开了地点及联系方式,先期进行了紧张的人员培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工作,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转,实时接收办证业务。
9月1日、2日,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费县公安局综合服务大厅正常上班办公,全面受理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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