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日讯 (记者金成远 通讯员姚霞 孙向峰)
近日,费县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完毕,全县 名学生,共发放.万元补助款,其中省级及以上资金万、市级资金万、县级资金.万元。
为进一步落实好该项政策,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费县各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评审。同时,各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领导组,建立贫困寄宿生档案,为补助贫困寄宿生工作提供详实的资料,对补助对象逐一核实并公示。相关文件要求各学校按规定及时将补助金发放到位,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切实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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