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7日讯 (记者衣方杰 通讯员吴云富) 费县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他人发生剐蹭,不料摔倒后脾脏破裂,因为自己酒驾,责任全得自担,不仅医药费自理,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去年7月28日,费县探沂镇孙某骑摩托车去高家岭要工钱,工钱很顺利地拿到了手,孙某心里很高兴。当晚孙某约两朋友一起到饺子楼吃饭喝酒。
席间,孙某喝了七两多白酒,散场后孙某骑着二轮摩托车回家。晚9点左右,当孙某沿着路上的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发现前面有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就想从电动车的右边超过去,结果因为酒喝得太多,在即将超过电动自行车时,孙某无意间刹了一下车,不慎摔倒在地,摩托车在倒地时和电动自行车碰了一下。
结果,那个骑电动自行车的没事,孙某摔倒在地上,满脸是血。交警到现场后,发现孙某浑身酒气,怀疑孙某喝了酒。后来被送往医院,经诊断脾脏破裂,及时做了手术摘除。
事故当晚,民警对孙某进行了抽血送检,后检测结果显示孙某当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后公安机关对孙某多次传唤,孙某拒不到案接受处理。5月25日,孙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孙某因为涉嫌醉酒驾驶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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