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健)近日,永靖县公安局成功查获一起代替他人考试案,2人涉嫌代替考试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月18日,州交警支队科目(1)第二考场某考官报案称:在永靖县刘家峡镇骋达公司驾照考试科目(4)现场有人考试作弊,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接警后,该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依法带至派出所留置盘查。经查:从今年4月开始,陈某某成功规避了考场考官身份查验,替王某某代考科目1、2、3考试并全部通过。7月18日上午,考生王某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要求陈某某代替其参加科目4考试。在考试时,考官发现一名与原学籍考生照片不一致的男子在考场内考试,经现场确认、比对,确定该考生有代考的嫌疑,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犯罪嫌疑人陈述及证人、证言证实,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陈某某、王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项规定,涉嫌代替考试罪。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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