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健通讯员魏居诚
一根网线、一台电脑、一部手机,授权登陆“云间”,身处两地的当事人出现在了临夏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电子显示屏上……
日前,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审判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切实保障诉讼参加人及干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高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临夏市人民法院于2月11日通过“云间”法庭,利用互联网进行了首次线上庭审。
庭审期间,当事人都没有出席法庭,核对身份信息、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诉讼请求、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均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隔空”进行。当天庭审的案件系一起原告李某要求段某偿还借款的民间借贷纠纷,市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公告程序,原计划于2020年2月11日开庭审理该案。然而,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庭审陷入两难,一是要在疫情期间保障当事人人身安全,人员少接触、少聚集;二是当事人经常打电话催问开庭时间,希望尽快处理纠纷以减少损失。经过认真梳理,鉴于该案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证据均为书证,易于从客户端通过图片的方式展示,因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张梅决定通过互联网远程审理该案。
在预约法庭后,参与该案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均收到了庭审系统云间自动发送的开庭通知及会议号,通过通知上的网址下载客户端,在家中通过手机APP在开庭准备时以会议号登陆“云间”庭审系统,参与了这场“隔空庭审”。互联网连接成功后,庭审正式开始,在庭审中,当事人通过手机将证据扫描上传,法庭组织在线举证、质证、陈述,并由书记员通过同步语音识别系统,制作庭审笔录,最后法官发起签名,双方当事人在确认笔录无误后,用手机扫描二维码通过手机客户端,在庭审笔录上进行了电子签名,这场历时一小时的“隔空审理”正式结束。
该院负责人表示,此次线上庭审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探索互联网庭审的一次重要尝试,打破了传统的到堂庭审模式,今后将在本院全面推广“隔空庭审”的全新审判方式,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的同时,也充分保障当事人、法院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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