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蹒跚学步的徐卫国患上了小儿麻痹症。“7岁时,我坐立都很困难,只能借助双拐行走。”当徐卫国柱着双拐迈出第一步时,他看到父母眼中闪烁着喜悦的泪花,让他永生难忘。
“上小学时,学校离家有3里路程,姐姐用那辆父亲花两个月工资买来的旧自行车载着我上学,直到我读完小学。”回想起姐弟俩上学时的情景,徐卫国仍历历在目。
1988年,初中毕业后的徐卫国没有继续上高中,而是学起了电器修理技术,期间,他自学了高中阶段的课程。第二年,他到临夏州公安局当了一名打字员,由于工作勤勉,被破格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这一干就是6年。在工作之余,他还积极采写新闻给报社投稿,1994年,参与完成了《临夏州公安志》的编撰任务。同时,他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了大专毕业证书,获得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德敏学习成才奖”,并光荣地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
作为一名肢体残疾人,徐卫国用自己的好学与积极上进,书写了人生最有价值的青春。1998年8月,徐卫国调入州残联工作,在办公室当秘书。“我自己就是残疾人,因此更能理解残疾人的艰难处境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我也愿意为残疾人做一些事情,给他们提供帮助。基于这样的想法,我放弃钟爱的法律专业,改学秘书学专业并参加自学考试,3年后取得了本科文凭。”徐卫国说。
在20多年工作中,最令徐卫国感到自豪的是,他见证了全州残疾人事业的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重视残疾人事业。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关于残疾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和各项权益,随后国家相继出台了事关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及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法规,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的政策。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残疾人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局面。伴随着全州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徐卫国自己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14年被所在单位评为优秀,荣立三等功一次;两度被省残联评为“全省优秀残联干部”;3次被州直机关工委授予“全州优秀共产党党员”称号;被州政府残工委树立为“全州残疾人工作者标兵”;被省政府残工委和省人事厅、省残联评为“全省自强模范”;2011年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中国残联树立为残联系统“我身边的职业道德楷模”。
40多年成长经历,回首坎坷的人生路,徐卫国心里常怀感恩:“身有残疾却能有尊严、有价值地生活,感谢这包容开放、文明和谐的美好时代,让我实现了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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