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晓君 通讯员 曾国庆
鑫报讯 近日城关区九州工商分局接到徐先生投诉称,其在婚房装修过程中发现装修材料与当时定购的材料颜色与尺寸均不符,徐先生婚期将至,非常着急,在与经营户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诉至九州工商分局。该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执法人员调查了解,经与经营户积极协调,及时为徐先生更换了装修材料,使徐先生的婚房装修如期进行。徐先生非常满意。
居安社区禁毒宣传
◇记者 侯文斌
鑫报讯 为巩固和扩大禁毒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增强社区2015年的禁毒宣传工作,居安社区禁毒工作者积极配合参加了近日街道禁毒办在五泉下广场举办的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是宣传《禁毒法》和新型毒品识别知识,活动中展示禁毒展板10块,散发禁毒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横幅1条。此次宣传活动,旨在使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了解了什么是合成毒品,把识毒、禁毒、拒毒、防毒的意识深入到群众心里,着重提高青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自觉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意识。
房屋装修起纠纷
工商调解化矛盾
◇记者 徐晓君
鑫报讯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装修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花费越来越大,装修问题也随之而来,引发的消费纠纷和投诉也越来越多。近日,城关区工商局临夏路工商所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装修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00余元。
临夏路工商所近日接到12315转来投诉,关先生称其于2014年11月3日与兰州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室内装饰装修合同书》,包工包料,装修费总价值4.3万元。合同约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工。关先生按照协议预付装修款后,该公司开始施工。但是,直到今年3月2日装修还没完工,整整延期了2个多月,且装修质量存在问题。关先生多次找装饰公司解决,装饰公司不是拖延就是找理由拒绝,无奈之下,关先生只好拨打12315,寻求工商部门予以解决。
接到投诉后,临夏路工商所迅速与商家和消费者取得联系,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即组织双方到工商所进行调解。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装修公司既然与关先生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就要遵守合同的约定,不能以各种理由违约,应负违约责任。经过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装修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赔偿给关先生违约金等共计4782元,并为关先生进行维修,配齐设施。至此,这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新闻推荐
石佛沟花儿会是兰州地区新近诞生的有着鲜明民族文化特色的民间节会。石佛沟国家森林公园坐落在兰州市南郊,实则就藏身于五泉山三台阁之后,是离省城最近的天然林区。石佛沟因石佛而得...
临夏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夏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