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显珠
东乡国税针对农产品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执法风险,树立“抓早、抓实、抓细”的工作思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关口前移为手段,通过采取强化税法宣传、严格登记认定、加强日常巡查、注重资料审核、两税并重管理等五项措施强化农产品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强化税法宣传,提高税收遵从。成立由政策法规、税源管理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化税法宣传团队,深入到农产品企业逐门逐户宣传税收政策法规,组织学习《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皮毛行业税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临夏州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业产品税收风险预警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场与纳税人座谈交流、互动讨论、答疑释惑。以四川广元“5.24”及西藏“8.30”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促使纳税人学法懂法、遵纪守法。
实行关口前移,注重源头控管。在办理纳税人登记认定手续前,对其提供的登记认定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质审查和实地调查,对生产经营场地是否具有交易实质作为登记认定的首要条件,防止和避免书面经营场所和实际经营场所“两张皮”的现象。
加强日常巡查,把握税收主动。通过不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手段,实时监控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动态,对农产品商贸企业销售收入数额较大、下游企业为出口退税行业存在疑点的,主动发起协查、函调或进行实地核查。对不按规定使用收购发票的,停止其使用发票并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牢牢把握税收管理主动权。
注重资料管理,明确责任清单。通过建立农产品企业管理台账,对纳税人的购销合同、发货照片、过路过桥费收费单据、货物入库单、付款凭证等开票资料的日常收集整理,及时掌握纳税人货物流、票流、资金流,进一步明确管理员责任,真正做到执法有依据、操作讲规程、资料求完整、票(表)实要相符、过程可查询,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并重管理。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费用无法核实,账面长期亏损的现状,根据《全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重新确定的通知》精神,确定农产品加工企业应税所得率,积极探索税收新常态下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并重管理的新模式。(作者单位:东乡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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