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刚林王文霞)针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力量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情况,积石山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切实改变以往乡镇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靠经验、凭感觉的工作作风,以统一的案件执纪尺度和标准,持续提升基层执纪审查水平和质量。今年以来,乡镇办理案件29件,“乡案县审”率100%。
积石山县对乡镇纪委立案审查,需要给予被审查人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在按干部处分批准权限报批前,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案件审理室按照案件审理“24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形成审核意见,经主要领导再次把关批准后,将审核意见反馈乡镇纪委。乡镇纪委在接到审核意见后,按要求对案件相关资料进行完善,及时依据处分批准权限对被审查人作出处分决定,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送县纪委备查,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监督检查乡镇党委(纪委)对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王文霞)连日来,积石山县残联联合县人民医院,集中利用一周时间为积石山县224名残疾人实施了伤情鉴定,并为他们现场...
积石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