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州委批准,十二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对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州农牧局、州司法局、州安监局、州民委、州财政局、州规划局,积石山县科技局、居集镇,临夏县质监局、土桥镇,康乐县农牧局、兽医局、康丰乡,永靖县司法局、西河镇,东乡县安监局、春台乡,和政县民委、三十里铺镇,临夏市人社局、房产局,广河县规划局、庄窠集镇等25个单位开展巡察。近期,经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州委各巡察组陆续向上述单位反馈巡察意见。现摘编刊发巡察反馈意见部分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整改。
积石山县科技局
一、存在问题
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无安排、年中无检查督促、年末无考核总结,任务分工不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召开一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没有开展警示教育和约谈。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力,纪检员兼管业务工作,执行“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党支部和党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党费清欠不及时,党费缴纳不严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覆盖不全面、未开展专题研讨活动、效果不明显。
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科技宣传培训与农民群众的科技需求、与当地产业发展和***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工作中,深入农户调研时走马观花、应付差事,存在作风不实的现象。领导班子执行纪律不严,管理松散,存在庸懒散慢现象。规章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严格,部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不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存在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现象。
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未持证上岗,出纳未履行职责,会计帐薄设置不全,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账务登记混乱,财务票据审核不严,存在大额提现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所有财务票据未经分管副局长签字审核。2015年、2016年大额资金支出均未经会议研究,存在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问题。
二、整改意见
(一)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不断提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做到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按照“学、做、改、立”的要求,不断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果。
(二)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州委“五要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时时处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言行举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从严查处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庸懒散慢问题。
(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六项纪律”为标尺,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执行州委“三坚决十不准”规定,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的规定,执行末位表态制。
积石山县居集镇
一、存在问题镇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不明确,没有建立年初安排、年中检查、年末总结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没有做到“六个亲自”,没有开展约谈,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镇纪委“三转”不彻底,三名纪检员分别包村,没有专职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
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不力,履职不到位。部分班子不健全甚至瘫痪,未能及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个别村有农村党员退党、长期失联、长年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等问题。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甚至有弄虚作假的现象。“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问题。
班子成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了解问题不深不细,存在作风不实现象。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监督惩处力度有待加强,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对镇村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出纳没有分设,会计帐薄设置不全,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财务票据审核不严,签批程序不符合规定。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2015年以来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
党委班子内部配合协调不好,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形成团结一致、凝心聚力的工作局面。镇党委违规使用村干部,个别违纪村干部在纪律处分未完全执行完毕的情况下,被违规任命为村党支部副书记。
对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农村低保发放中,存在对象不准、优亲厚友、村干部违规领取低保等问题。部分村级产业发展互助合作社运行不规范,群众贷款难。部分***贷款发放对象确定不准,没有发挥应有的扶贫效益。镇领导班子调处矛盾纠纷不主动、不及时,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致使个别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群众意见很大。部分村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存在收取好处费、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
对强滩村“回头看”情况:对县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村班子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严重影响了村上各项工作开展。主体责任不落实,原村班子全体成员因落实惠民政策和***等方面严重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基层党建缺失,村党支部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大部分党员没有按时缴纳党费。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致使党员退党、失联问题发生,发展新党员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符合规定。缺乏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致使部分群众拉帮结派、矛盾激化,纠纷多发,没有形成良好的村风民风。村委会没有建立会计账务。
二、整改意见
(一)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常抓常议,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担当尽责,对各种情况深入了解、对各种风险超前预警、对各种问题及时查处、对各种隐患随时排查。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村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时处处用党章规范言行,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庸懒散慢问题,切实加强镇村干部教育管理。
(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全镇党员干部和村干部中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严格规范财务管理。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和清理规范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时效性。“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的规定,执行末位表态制,坚决杜绝不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发生。
(五)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和使用,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最大限度的惠及群众。
永靖县司法局
一、存在问题
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抓党建的措施不够“严、实、细”,2015年以来没有发展一名党员,未按时缴纳党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不佳,个别党员不熟悉应知应会党建知识。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日常监督检查不严。
班子成员工作上协调配合不够紧密,部分干部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不强。工作有拖拉现象,部分法律服务事项尚未真正做到快捷、方便。机关文化生活单调,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浓厚,未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对部分基层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力。
部分基层司法所工作弱化,为民服务的能力不足。人民调解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员聘任不足,培训不够,业务不熟。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财务票据不规范。
二、整改意见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支部要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好“三述”和约谈等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要超前预警、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查处、对各种隐患要随时排查。
(二)着力加强党建工作。要尊崇《党章》,强化党员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意识,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庸懒散慢等作风问题。经常性的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律师业务、公证业务的规范管理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从主要负责人做起,加强与班子成员的沟通,创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和宽松的说话环境。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和末位表态规定,“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五)着力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全面落实州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矛盾大排查纠纷大化解法制大宣传活动,加大特殊人群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司法等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永靖县西河镇
一、存在问题
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村“两委”的监督管理有缺失,部分村在惠民政策落实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抓早抓小意识不强,群众信访问题较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镇纪委监督执纪职能发挥不充分,直面矛盾的勇气不够。党建工作不严不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不佳,个别党员不熟悉应知应会党建知识。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抓得不紧,机关支部未按时缴纳党费,一些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个别镇干部纪律松散,有走读、迟到早退、推诿等靠、拈轻怕重的现象,执行接待制度、值班制度不到位。镇机关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浓厚,有些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有些村社干部年龄偏大,工作精力不足,影响工作效率。
惠农政策落实审核把关不严,有违规发放低保、占用危房改造补助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力,对征地拆迁等方面发生的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对群众诉求的重视不够。
对红城村“回头看”情况: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党员意识不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党支部开展活动相关资料、记录不健全。村“两委”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党务村务公开不全面,移民款发放政策宣传不到位,村民知晓率低。支部书记工作精力投入不足,对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二、整改意见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镇党委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三述”和约谈制度,完善和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种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化解,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着力加强党建工作。要强化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费收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和州委“五要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意识,严肃查处庸懒散慢等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执行惠农政策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镇党委书记要带头加强与班子成员的沟通,创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和宽松的说话环境。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五)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选配强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健全完善干部激励机制,用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奋发向上、干事创业。
东乡县安监局
一、存在问题
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对党建工作不熟悉,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发展工作滞后,一般干部职工中没有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质量不高。“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细不实,没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纪检员“三转”不到位,主业主责认识模糊,监督执纪问责缺乏有效措施和办法。
作风建设有差距,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不够,对分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对责令整改的问题缺乏跟踪指导和有效解决。对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关心不够,缺乏谈心谈话和沟通交流。没有建立廉政约谈、“三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安监站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出纳没有分设,账簿设置不合规,账务核算不及时,存在个别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专项经费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意见
(一)全面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现党组织活动经常化。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保持党员发展“不断线”。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对干部职工要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建立健全“三述”、廉政约谈等相关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三)锲而不舍推动作风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的规定。“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公用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提高安监执法水平。
东乡县春台乡
一、存在问题
党的建设严重缺失。乡党委秘书长期由非党干部兼任,乡政府没有成立机关党支部,未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学习活动。部分村支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普遍较弱。“三会一课”制度未落实,2015年以来乡党委和村级党组织没有开展相关活动的记录。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党员管理混乱、底数不清,党纪党规执行不严,对违纪违法党员没有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党性教育缺失,农民党员大部分党员意识淡薄。乡村两级党建工作相关资料缺失。
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开展检查考核、提醒约谈和“三述”等工作,压力传导层层衰减。对村“两委”换届思考不够、组织不力、办法不多,致使部分村矛盾纠纷突出,换届工作没有按期完成。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所包村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没有及时报告和约谈告诫,个别班子成员自身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好,存在自律不严、履职不到位、工作执行不力等问题。乡纪委“三转”不到位,对主业主责认识模糊,没有开展相关工作。
信访处理不规范,工作制度未落实。班子成员群众观念不强,对矛盾化解和信访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力,致使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部分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组进村入户不扎实、工作不认真,对村社基本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存在作风不严不实、庸懒散慢等问题。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均没有在党委会议研究,乡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沟通不够、协调欠缺,导致有些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党务政务不公开、不透明,乡政务大厅没有运转。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约谈提醒,干部职工随意迟到、早退、脱岗现象普遍。对村干部教育不严格,监管不到位,村干部涉毒、经济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班子成员对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关心不够、沟通交流少,干部职工意见大。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会计出纳岗位没有分设,会计业务不熟。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大额现金支付、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账务核算不及时、村级财务的监管处于空白等问题。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由于乡村干部工作不负责、不细致,操作不公开、不透明,导致***和惠农政策落实偏差较大,群众意见大。
对大方村“回头看”情况:大方村矛盾纠纷突出,“两委”班子没有按期完成换届。党支部软弱涣散,没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建立村级财务账目,村民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党务村务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对各类矛盾纠纷处置不力、化解不及时,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突出。
二、整改意见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乡党委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经常研究部署、经常督促检查,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班子成员着力抓好分管领域、所包村社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建立健全“三述”、廉政约谈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
(二)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好党的建设。在加强机关党建同时,狠抓村级党组织建设,全力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村级班子,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注重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真学实做,全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乡纪委执纪监督责任。乡纪委贯彻“三转”要求,回归主业主责。针对基层站所、村社干部等不同群体矛盾和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通过约谈提醒、日常监督、责任追究等方式,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和涉农惠农政策的学习研究,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四)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增强群众观念,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加强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的谈心交流,关心干部职工的生活和成长,教育和引导大家全身心投入到扶贫攻坚等各项工作。
(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及时追究问责。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乡村会计培训,尽快建立村级财务账目。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乡村干部和农村党员中经常性开展党章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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