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小燕 特约记者 董振刚
鑫报讯 9月25日上午,随着挖掘机长臂的起落,安宁区安宁堡街道一幢非法转让土地上千余平米的三层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
非法转让
四亩土地上大肆实施违建
据了解,该处违法建设系广河县三甲集村民马某某于2011年10月与安宁区安宁堡街道西街社区肖某某等四户村民签订《土地转让协议》,非法转让土地4.56亩。马某某从肖某某等四户村民手中非法转让土地后,未经批准,便在非法所得的承包地上建成违法建设约1112.11平方米,私自建房出租或出售。马某某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等规定,侵害了社会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5条第四项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马某某依法起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耕地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安宁堡街道西街社区居民晏某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获利81万余元,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维护安宁区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买卖、非法出租等违法占地行为,现对马某某在非法买卖土地上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拆除。”安宁区国土局负责人表示。
重拳治乱
千余平方米违建被拆除
近年来,随着安宁区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抢搭抢建违法建筑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增加了重点项目投资成本,制约城市建设发展,同时还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已成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维护该区土地利用总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安宁区按照“严禁新增、消减存量、逐步清除”的原则,启动重拳“治乱”行动,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道路红线以内的建筑、乱搭乱建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整治。凡是未经审批的建筑和乱搭乱建设施,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从源头上阻止违法乱建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安宁区共拆除违法建设38处,25109平方米。
安宁堡马某某私自买卖土地搭建违法建设,土地管理方面前期由安宁区国土局进行了查处,城管执法部门对土地上的建筑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建筑没有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安宁区执法局按照法律程序下发了各项法律文书,责令马某某自行拆除,在其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安宁区政府组织多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对非法转让土地上违法建设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当日共拆除违法建设1100余平方米。
新闻推荐
本报广河讯(记者邹海林 通讯员马雪峰)在“双联”行动中,广河县以各级帮扶单位和干部为基础,动员政协委员、宗教界、民营企业家、工商个体户等为主的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双联”行动,得到积极响应。...
广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