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子彪)8月28日,兰州中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连续6天内盗得14辆车辆的3名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临夏东乡县人马甲、马乙、马丙商议进行盗车活动。当月16日,3人从东乡县赶至兰州市,并准备了自制的盗车工具以及手套、头套等,开始了其疯狂的盗车计划。至当月21日凌晨,3人在6天时间里,共盗取了城区马路边停放的各种车辆等14辆,其间3人“及时”将车辆进行销赃。公安机关接到失主报警后,于1月21日在广河县三甲集镇将3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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