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红)为全力助推脱贫攻坚进程,确保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东乡县实施“122”务工奖补政策,对全县外出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奖补,引导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脱贫。
据了解,“122”务工奖补政策,主要围绕该县24个乡镇的建档立卡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补助,包括东西协作劳务输转、省内外和本辖区内的务工人员,采取与县内各大劳务中介公司合作,通过县人社局、劳务办有组织输转或自谋输转到全国各大中型企业以及本县扶贫车间内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分批次务工奖补。“122”的补助模式,即对年初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落实1000元的交通费补助;对外出务工稳定就业4个月以上、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的落实2000元奖补;对外出务工稳定就业8个月以上、收入达到2万元的,再落实2000元奖补,每人每年享受奖补累计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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