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存在火灾隐患……”最近,家住阳谷县博济桥街道张楼社区的小明多了一项“寒假作业”。自从和爷爷一同参加完社区“禁放烟花爆竹 共建绿色家园”讲座,读小学的小明就变成了家庭宣讲员,寒假里去亲戚家串门,都要宣讲下学习到的禁燃禁放知识。《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以来,阳谷县认真贯彻落实,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施策全力抓好禁燃禁放工作,让禁燃禁放成为春节“新常态”。
去年12月底,阳谷县及时召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各派出所所长、城区责任区民警及城区承接婚庆事宜的酒店、宾馆、婚庆公司负责人共计180人参加了会议,治安大队与酒店、宾馆、婚庆公司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该县把宣传引导作为禁燃禁放工作先手棋、重头戏,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大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下达禁放通知,开展禁放意义宣传,制造舆论,对想要违规燃放的群众形成舆论压力;在微信公众号播报禁燃工作打击处理后果,从正反两方面做好舆论阵地控制。目前,共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5万余份,悬挂横幅1000余幅,制作了禁放烟花爆竹录音并出动宣传车进行播放;电视台滚动播出禁放标语字幕,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适时向手机用户发布烟花爆竹禁放短信。另一方面,强化源头预防工作,组织民警认真摸排辖区近期居民筹办婚礼、沿街门市开业等情况,及时跟上去、靠上去做工作。走访鞭炮销售点,规范鞭炮销售登记,从源头开展宣传教育。1月1日,县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及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起。
1月4日上午,杨某在阳谷城区某宾馆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巡逻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发现,根据相关规定,杨某被处以300元的罚款。这是自禁燃禁放条例实施以来,该县公安机关查处的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在专项行动中,该县公安机关落实“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防控措施,加强执法办案,在积极做好群众劝导工作的基础上,对拒不听从劝阻、在重污染天气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或已经燃放造成影响的,将依法进行询问查证,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记者 钟 伟通讯员 孙晶晶 张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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