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27日讯(记者李怀磊通讯员王希玉韩飞)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在2019年元旦即将来临之际,阳谷县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案款发放仪式,为53名农民工发放追回的拖欠工资案款10余万元。
2018年8月,聊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困难、资金不足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孙某等53名工资10余万元。农民工孙某等53人把聊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起诉到阳谷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阳谷法院对涉及到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采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法庭立案后当天送达,庭审后当庭宣判,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聊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孙某等53人工资1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该公司负责人刘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玩起了“失踪”。
孙某等人向阳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把保障劳动者合法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并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法官采用多方排查、蹲守、围堵等一系列执行手段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拘传到法院,并对刘某进行说服教育,耐心细致地为他释法明理,义正辞严地用法律震慑他,最终攻破其心理防线。刘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违法性后果,立即履行所欠工资款项,终于使53名农民工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该院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也受到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图为该院农民工工资案款发放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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