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高晓彬随着双11即将到来,各路电商纷纷推出了各种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囤货”。然而,在热闹纷繁的网购促销背后,带来的却是居高不下的消费投诉。对此,市消协近日发布了以往受理的网购消费投诉4大典型案例,希望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能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
案例一:团购未消费,商家拒退款今年2月份,家住任城区的吴女士在某团购网站上购买了两张电影票。由于临时有事想把团购券退掉,但团购网站以明确标注“不支持过期退”、“不支持随时退”为由,不予退款。随后,吴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协调,该团购网站才进行了退款处理。
提醒:市消协朱科长提醒市民:很多团购网页上打出来的广告有夸大之嫌,善用美丽的词汇包装吸引眼球,容易误导消费者。因此,团购有一定风险,参与需谨慎。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的消费心态,选择有信誉的大型网站和可靠的商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团购网站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好交易记录等凭证,发生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权。
案例二:部分网店为赚信誉,利用“刷客”狂刷单在电子商务盛行的今天,消费者网购时往往会关注店家的销量和信誉度,更多地参考“前人”的评论,于是在这种背景下,网店“刷单”现象成了店家争取营业额的利器,“刷客”也随之出现。市民李女士中秋节前在网上一家茶叶店选购茶叶时看到了大量的好评,就从该店购买了一盒西湖龙井,收到后却发现茶叶已经发霉。李女士仔细查看评价后才发现一个怪现象:该网店评价中显示绿茶销售数量为744罐,但成交记录的销售量却显示只有282罐。此外,还有很多雷同的买家晒图。由此可以看出,这多出来的400余罐销售数量都是当事人为赚取人气进行的虚假刷单,实际并没有发货。
提醒:市消协朱科长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如果从商品评价中看到成交记录很高,但评价很少,且评价中全都是好评,且评价中所用的图片与网店商品展示图片相同,很可能就是空包刷单的好评。如果成交量和评价在某段时间很集中,其他时间很少甚至没有,也很可能是刷单的好评。对于网店经营者来说,他们利用各种方式刷销量,是一种欺诈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触犯了《反不正当交易竞争法》。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依据消法要求3倍赔偿。
案例三:网购彩电有刮痕,卖家以发货时完好拒退换市民赵先生在某大型网上商城选购了一台彩电,付款三天后,物流公司送货到家。赵先生拆开包装后却发现彩电屏幕有非常明显的刮痕,严重影响外观和节目观看效果。赵先生随即联系卖家,但是卖家却以彩电发货时完好无损,是物流公司在运输途中导致了屏幕被刮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提醒:“在本案中,消费者网购的彩电存在刮痕,有明显的质量瑕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要求销售者(卖家)修理、更换或退货,除非法律规定或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网购货物毁损的风险,在到达买家之前应由卖家承担,即使是物流公司的原因导致彩电出现刮痕,卖家也可向物流公司追偿,而不影响买卖纠纷的处理。”市消协朱科长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要注意先检查再签收,还要注意索取正规发票。
案例四:销售“品牌”运动服,网店小老板被查处蔡某2014年3月初在网上注册淘宝自然人网店账户,他看到一些“品牌”运动服的进货价十分低廉,即便是按照标签价格打折销售也能有丰厚的利润,于是便购入大批量“品牌”运动服在网上销售。经消费者举报,工商部门对蔡某进行了查处,据他供述,这些假冒品牌服装进货价每件在20元至40元之间,而吊牌价格则是300元至500元不等,蔡某一般都是按吊牌价打5折出售。
提醒:“许多黑心网商通过网络以各种手段销售假冒名牌产品,欺骗消费者,如提供低价商品,或告诉消费者支持专柜验证等虚假信息诱惑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但在消费者进行验证过程中,却难以获得有效的真伪辨证。”市消协朱科长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该选购附有防伪标识的商品。防伪标识作为商品的身份证,可通过高新技术为每个商品生成独一无二的防伪数码,并支持电话、短信、网络多种方式查询真伪,能让消费者无论通过哪个渠道购买,都可以查询真伪,从而能有效避免假冒仿造,为购买正品提供保障。
新闻推荐
半岛记者孟达报道 8月11日早晨,中山公园小西湖里,不少摄影爱好者利用早晨的好光线专门来此拍摄湖中的荷花、莲花以及茂密的绿叶。中山公园小西湖里栽种着多个品
半岛记者孟达报道8月11日早晨,中山公园小西湖里,不少摄影爱好者利用早晨的好光线专门来此拍摄湖中的荷花、莲花以及茂密的绿叶。中山公园小西湖里栽种着多个品种的荷花、莲花。从空中俯瞰,小西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