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年,赖在前夫家不走。许女士气走前夫,霸占前夫父母房屋,偷换锁芯,把两位老人赶出家门。万般无奈之下,两位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许女士返还占有的房屋。日前,阳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许女士十日内搬离。
许女士与刘先生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和刘先生父母同住一院儿。该院儿是刘先生父母在1982年建成的。许女士和刘先生未建新房。夫妻二人共同在北京打工,由于许女士有了外遇,刘先生要求和她离婚。2012年1月20日,许女士与刘先生协商自愿在县民政局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刘先生抚养。
离婚后,许女士一直住在刘先生家不走,刘先生一气之下到外地打工。后来,刘先生父母才知道二人离婚情况,于是要求许女士搬走。许女士想与刘先生复婚,逼迫两位老人将在外打工的儿子叫回家。但是刘先生不同意复婚。许女士出于懊恼,非但不搬走,还曾多次将两位老人向外赶。2013年12月,许女士偷换房门锁芯,将家门反锁,不让两位老人进家。两位老人现在暂时寄住在邻居家。迫于无奈,两位老人将许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搬离。
阳谷县人民法院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被告许女士和原告之子已经离婚,财产问题已经协商处理完毕,被告与二原告已无任何关系,案件所涉房屋系二原告的私人财产,被告无权利占有。依法判决被告许女士返还占有的原告的房屋,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搬出。
通讯员李彬张洪亮
新闻推荐
日前,阳谷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等犯罪行为。为更好的运用法律手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阳谷法院按照...
阳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阳谷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