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26日讯(记者李怀磊通讯员李晓辉徐文茹)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现在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可莘县有一个男子就是铤而走险,喝了酒带着一家老小回家,这真是拿生命当儿戏啊!
近段时间以来,聊城高速交警支队莘县大队民警全员在岗在位,为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保驾护航。日前,民警在对辖区道路进行视频巡逻时发现,有一小型汽车在收费站停止不前,民警感觉此事有猫腻,将该车拦截下后发现驾驶员紧闭车窗,只留出一条小缝,民警要求驾驶员陆某落下车窗,接受检查。陆某见无法逃避,主动承认前一天晚上喝大了,早上还没有醒酒,但还得来莘县串门,只好开车上高速了。
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是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陆某跟民警求情说自己是坦白的,能不能不扣12分。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告诉驾驶员酒驾的危害,并依法对其进行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
聊城高速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开车容易发生事故,且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吸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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