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本报记者肖会
本报通讯员王希玉柳延芳
他1995年5月考入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4年来,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办案能手”,并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扎根基层、潜心耕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不平凡的业绩书写着自己无悔的人生。
他,就是“全国优秀法官”、莘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马敬启。
扎根基层不言悔
1995年,马敬启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法院系统。那时,孩子还未满1岁,妻子体弱急需照顾。但面对基层人民法庭人手少,急需后备力量的现状,马敬启二话不说,服从组织安排,来到了最艰苦的朝城人民法庭,这一干就是12年。
2007年6月,莘县法院人员调整,马敬启又来到离县城最远的古云人民法庭主持工作。几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古云人民法庭连续3年受到上级法院的表彰。其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聊城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
2013年2月,马敬启又回到朝城人民法庭工作。在他代理庭长期间,朝城人民法庭两次被聊城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2017年9月,马敬启到城关人民法庭担任庭长。到任后,他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同时以身作则,带头办案,2018年年底,莘县法院将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关人民法庭荣记集体三等功的请示上报到上级法院。
24年来,马敬启有很多机会能调到机关工作,但他依然留在了人民法庭。
司法为民不言累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把群众的事当作大事。
2003年,张某的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张某将丈夫的死亡赔偿金16万元借给了邻村的周某。约定月息1分,但周某在支付了3个月的利息后,就不再支付。后张某多次催要,周某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张某将周某告上法庭。马敬启调查后发现,周某将借款又借给了一家面粉厂,而面粉厂由于经营不善,面临倒闭。而张某的女儿恰恰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因交不上学费,不能按时报到。此时,马敬启心如刀绞,说无论怎样也要把孩子的学费讨要到手,坚决不能耽误孩子上学。一天晚上,他骑着摩托车去找周某,一直蹲守在周某家附近,直到周某回家。马敬启立马赶上去做工作。周某终因马敬启的诚心所感动,先将15000元支付给了张某。随后,马敬启顺势调解了此案。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为群众着想,心里时刻装着群众。为方便群众诉讼,马敬启在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近年来,他不断完善电子诉讼平台,将诉讼服务大厅的各项功能转移到网上,实现网上立案、交费,方便了群众诉讼需求。
公正廉明不言苦
“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位法官的追求和目标。在审判工作中,马敬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定权限履行职责,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合法。他向全庭干警提出“向我看齐”,带头承办疑难复杂、矛盾大的案件,坚持将“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的“四心工作法”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他带头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精品意识,以责任促公正;严格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管理促公正;实行疑难案件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讨论,发挥专家和众人的智慧促公正;坚持案件依法公开审理,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录播,以司法公开促公正;强化外部监督,听取党委、纪委、人大的意见,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高效赢得民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3年来,他个人年均主审、作为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审理的案件830余件。2018年,他个人办结案件290件,全庭共办结各类案件1974件,结案率为89%,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59件,所审结案件无长期超审限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新的涉案上访、申诉抗诉案件,无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结案率、结收比、员额法官结案数、平均办案天数、裁判文书上网率均列莘县法院各业务庭首位,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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