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19日讯(记者李怀磊通讯员李杨赵彤)18日上午,在徒骇河莘县城区段,疑因感情问题,一名女子想不开跳河轻生,仅剩头部露出水面,接报警后紧急赶来的莘县公安局东鲁派出所民警身上绑上绳子,经过一番努力,将其营救上岸。
记者了解到,18日上午10时,莘县公安局东鲁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滨河大道,有一女子跳河轻生”,东鲁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轻生女子已经跳入河里,水深已经没过脖子,女子面向河中面,只有头部露出水面,岸边有几位群众正不停的开导劝解该女子上岸,但是该女子一直没有回应。
紧急情况下,为避免该女子进一步靠近危险区域。一名民警腰间绑上绳子,由同事拽住,并拿起一个救生圈,下河救人。就在民警下水的时候,该女子突然喊“别过来……”民警及岸边群众稳住女子情绪,下水民警迅速游到女子身边拉住女子,在岸上的民警、辅警用力拽绳,在民警、辅警及群众共同的努力下,将轻生女子成功救上岸。
将女子救上岸后,民警立即询问、检查该其身体情况,确认其身体无恙。面对情绪激动的轻生女子,民警耐心地对其进行疏导情绪,经过刘龙所长、安艳辉教导员等多名民警及辅警近一小时的苦苦劝解,女子才答应离开河边。民警将浑身湿透的轻生女子带回派出所内,为其拿来干净的衣服,将空调开热风,倒好热水、拿来食物。经询问得知,该女子因感情问题萌生了轻生念头。在民警持续耐心劝导下,得知了其家人的联系方式,民警立即联系轻生女子家人。
轻生女子家人对民警再三表示感激。临走前,民警仍不断劝导安慰女子,要选择正确的方式处理问题,千万不要做傻事,同时也叮嘱亲属要多沟通、多倾听,家人之间互相体谅,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民警施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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