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敏)为充分调动古城区住宅所有人住宅功能转化的积极性,聊城出台了政策措施,通过给予装修补贴、租金补贴的方式进行政策引导。
12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在聊城市融媒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济哲对《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补贴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
《办法》规定,申请装修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所用房屋须为2013年以来新建居住用房(住宅),房屋为个人所有或达成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须由个人居住调整为餐饮、住宿、文化、娱乐、休闲、康养、文创等商业使用,且非个人居住实际面积达到房屋总面积的80%(含)以上;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使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约定年限不少于3年。申请租金补贴,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连片租赁6套房屋及以上的条件。
单套住宅功能转化可享受装修补贴,根据房屋实际转化面积和装修投入金额,每套住宅可按照每平方米实际造价的20%获得一次性补贴,其中,3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补贴总额不超过12万元,3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连片住宅功能转化在享受装修补贴的基础上,可享受租金补贴。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每套住宅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领取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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