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对《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公开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12月20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开发区黄山路1号荣富中心11楼1104室
三、听证会事项
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聊城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聊城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1年12月6日前到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湄河路266号)耕地保护监督科报名。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我局将根据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的需要和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五、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联系人:曹峻龙
联系电话:0635-8312946
特此公告。
聊城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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