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克峰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陈正飞在法官助理姜颖的协助下,成功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李某某10年前因闹访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宣读拘留决定书并将李某某送到拘留所的正是陈正飞。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深入分析认为,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李某某主张保险公司应赔偿其保险金的诉讼请求,根据现有证据,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但为了当事人权益,调解无疑是最佳选择。
起初,李某某的期望值较高,而保险公司在一审胜诉的情况下也不愿以调解方式进行赔偿,致使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办案人员没有放弃,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调解过程中,陈正飞等人对李某某生活的悉心关怀拉近了双方的距离,让李某某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强硬的态度明显缓和。保险公司代表也被办案人员的敬业精神感动,同意调解。办案人员通过电话、微信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最终调解成功,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李某某2万余元的赔偿款及诉讼费。
陈正飞感慨地说:“只有将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细节,平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涉诉群众,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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