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胡欣) 记者从5月20日召开的聊城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上获悉,聊城市拟调整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量分档和气价标准,其中普通居民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调整为300立方米以下,气价调整为2.58元/立方米,上涨0.15元。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5月20日,聊城市召开了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30名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代表参会,对用气价格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据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发改委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聊城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等规定,拟定了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方案综合考虑市区居民承受能力及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拟调整聊城市区(包括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第一档销售气价由2.43元/立方米调整为2.58元/立方米,第二档销售气价由2.92元/立方米调整为3.10元/立方米,第三档销售气价由3.65元/立方米调整为3.87元/立方米。
调整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分档气量。其中:第一档年用气量拟由原来的240(含)立方米以下调整为3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由240-360(含)立方米调整为300-45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由36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450立方米以上。
为减轻壁挂炉采暖用户的采暖负担,针对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取暖用户,分档气量拟由三档调整为两档,其中第一档年用气量由1100(含)立方米以下调整为1400立方米(含)以下,第二档年用气量由900-1400(含)立方米调整为1400立方米以上,取消第三档年用气量。
为体现对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的居民用户的照顾,分档气量按调整后分档气量执行,第一档用气价格仍维持每立方米2.05元不变,年用气量超出第一档年用气量的部分执行二三档阶梯价格政策,比正常居民用气优惠0.53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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