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夏旭光通讯员侯亚茹)“许**,身份证号:372501196********,户籍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街道**”“郭**,身份证号:3725011951********,户籍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3月15日,记者在东昌路卫育路路口发现,虽然有交警执勤,但非机动车逆行、行人不走斑马线等问题依然存在,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上,陆续有行人违法通行信息显现。
“聊城市启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程序后,行人闯红灯将受到处罚。不接受处罚的,法院将强制执行,纳入征信系统。”一位执勤交警告诉记者。
良好的交通环境是一座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衡量一座城市宜居、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全市公安交警扎实开展创城交通秩序整治,尤其是在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解放思想、大胆探索,连续实施城市交通优化提升工程,全面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实现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为助力聊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更好地响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避免车辆违停、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问题的发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和行政非诉执行在创城工作中的作用,启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程序,提升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文明素质和守法程度。
交警部门将对照《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对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治理、真管真罚、严管严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除现场执法外,还将利用电子监控进行抓拍,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识别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并函告交通违法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罚。如果交通违法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未缴纳罚款,交警部门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行政非诉执行程序。进入程序后,人民法院将进行立案,通知当事人,进行裁定。对裁定后仍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人民法院将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征信系统。
市公安交警部门还开展了“创文明城市·治交通乱象”三年行动,重点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变道、车窗抛物,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等“四类交通陋习”,会同相关部门推行多元化停车模式,缓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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