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蒲二利)3月8日,聊城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通知市管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填报2020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据悉,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等处理。
据了解,年度工作报告对象为2020年6月30日前在聊城市民政局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党建工作报告。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社会组织网”进行填报。党建年报与年度工作报告已整合,直接在“年报填报”界面即可填报。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须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填报具体路径为“山东社会组织网—办事大厅—登记年报申报—登录外网申报系统—管理—年度工作报告”用户名为社会组织汉字全称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母大写),使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如未修改密码,则使用初始登录密码登录,注意区分大小写)。进入年报界面后,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所有报表的在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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