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讯自《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实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视学习宣传,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开展了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区形成了知晓、认同、践行《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浓厚氛围。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印发了1万2千余份《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全区23个镇、街道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帮包的14个社区进行了免费派送,并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利契机,深入农村、社区、学校、机关单位以及农贸市场等地,进行了文明宣传、倡导,提高了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人人享有文明成果的意识。
4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柳园街道运河苑社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了《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资料,并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市民的提问、讲解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知识,引导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为聊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通讯员张纪魁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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