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4月21日讯(记者王尚磊)4月20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二级调研员耿冰天和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跃田就聊城市消费券发放活动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市场回暖,保障和稳定就业,聊城将发放额度为1000万人民币的消费券,在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预算中安排。活动分为两期进行,第一批活动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6日,第二期活动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24日。
消费券发放和领取原则有两条:一是先领先得,在一个周期内每人只能领取一份消费券,不能重复申领;二是本次活动财政补贴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消费券的投放范围包括所有在聊人员;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包括所有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在聊城市注册登记的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我的聊城”APP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平台入口,市民通过公安部实名认证、支付宝实名认证等方式注册登录平台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入到消费券领取页面。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有效保障市民数据信息安全,又能避免出现消费券一人多次领取的情况。
通过本次活动,逐步构建以“我的聊城”APP为核心,融合个人信用体系的本地化“互联网+”商业模式,真实实现信息便民、惠民,建立具有聊城市特色的长效机制。此外,结合聊城实际,进一步落实扩大消费的务实措施,进一步营造“愿消费、能消费、敢消费”的氛围,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聊城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消费券发放情况。
新闻推荐
□记者肖会通讯员苗素红李乐恒报道本报聊城讯近日,位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上的“鹏程家常菜馆”开业了。餐馆经理...
聊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聊城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