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田报道
本报聊城讯8月22日,聊城市灾害民生保险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聊城市正式推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惠及每一位在聊城居住、生活甚至灾害发生时在聊城的外地人口,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据介绍,保单起始时间追溯到2019年7月1日。
基本保费以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以全市统算,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可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每人每月60元。对于重复保险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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