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然后以每条0.4元或0.5元的价格对外出售,近日,合肥市蜀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两男子被依法判刑。
据调查,2016年6月以来,被告人王某在山东省临清市通过互联网购买公民个人信息,通过QQ聊天工具联系买家,采用QQ转账方式收取违法所得。2017年2月至7月,王某通过向被告人刘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取违法所得共计53890元。刘某则在合肥市蜀山区霍山路某网吧内多次通过QQ从王某等人手中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自己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向白某、章某等人出售,获取违法所得共计57445元。
2017年10月至11月,公安机关先后将被告人刘某、王某抓获归案。经讯问,被告人王某、刘某均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谋取利益,其中王某获取违法所得53890元,刘某获取违法所得57445元,均属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季云冈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新闻推荐
济南一伙人用假身份注册公司,借百度等全国发布消息开5家公司“代办职称”敛财千余万
嫌疑人吴某某接受讯问(警方供图)有不少人苦于职称评定未通过,便想找到一条“捷径”。他们在网上搜索“职称评定”等...
临清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清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