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加快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近日,临清市金郝庄镇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了农村集体经济及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通过对村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情况审计,检查其任期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检查集体经济管理、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对近三年来的重点专项资金、重点事业投入绩效的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管理上,摸清底数、按村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资产经营、处置公开招投标。在资金管理上,按村分别单独开设银行账户,采取“双印鉴”管理办法,村和服务中心分别保管,两套印鉴齐全方可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在票据管理上,严格实行验旧领新、票款同步、收支两条线制度,对尚未使用的旧版票据清点汇总、登记造册、统一封存或销毁。
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记者 朱海波通讯员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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