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临清男子郭某骑着自行车上了高速公路,现场险象环生,聊城高速交警临清大队值班民警发现后,及时将其安全带离。
当日9点40分,高速交警临清大队值班民警通过视频巡逻时发现,有人正在高速上骑自行车,当时车流量非常大,来往车辆纷纷避让,情况非常危险。
发现险情后,高速民警立即出警,在高邢高速k37公里处找到该名男子,通过多次喊话,将其拦下。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临清大队执法站,为他倒了一杯热水取暖。
经了解,该男子姓郭,52岁,临清市先锋路街道胡八里村,他说要骑自行车去北京讨要工资。告知其危险后果后,民警联系该村村委会,将该男子带回。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严禁进入高速公路。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李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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