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争2020年底基本完成
321个试点村正“唤醒沉睡的资产"
本报讯(记者 林志滨 通讯员 张爱英孔祥荣)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这些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怎么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给出答案。记者从聊城市农委获悉,目前,聊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稳步推进,全市累计已有321个村开展试点,其中301个村已完成清产核资。
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的存在,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可以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为此,聊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聊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该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确认成员身份,折股量化确权到户,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激活各类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即“唤醒沉睡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而构建农村集体资产运行新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
据悉,折股量化,确权到户,农村集体资产将变为“股权",农民成为“股东",根据收益参与“分红"。
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批准聊城市临清市、高唐县为省级试点单位。这两个试点县(市)在每个乡镇(街道)分别安排了3个村(居)开展省级试点。
目前,第一批19个试点村和临清市、高唐县的87个省级试点村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扩大到所有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选择2-3个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第二批试点。目前,该项改革正边试点边稳步推进。
根据安排,2018年,聊城将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年底前完成30%的村(社区),2019年年底完成70%的村(社区),力争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延伸
谁是集体产权“股东"?要看户籍,还要看贡献!
记者 林志滨 通讯员 刘国杰 杜广勇
目前,《聊城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下发至各县(市、区),此项改革试点正稳步推进。其实,2015年以来,聊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便已经开始了。
那么,聊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达到的任务目标是什么呢?
该方案对此做了明确安排,即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确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该方案还明确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总计包括12项内容,如,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
根据安排,聊城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改革推进方案,明确参加改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完成时限,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村级改革方案,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批准实施,同时报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其中,清产核资,通俗说,就是要摸清村集体的“家底"到底多大。为此,要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而成员身份确认,通俗说,就是要明确村集体产权属于谁,归属哪些人。这直接关系着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后,谁是“股东"。所以,成员身份确认,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
根据方案要求,成员身份确认,要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
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从其规定;未明确规定的,将确认方案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阅读提示:有关聊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更多情况,敬请关注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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